付出多少就會有多少的獲得?我想大部分的都知道這種「等價交換」的原則是不存在的。
也因為如此才會冒出管理學、人力資源等相關學系來瞭解付出與回收究竟應該如何訂定。
很可惜的,管理者是人、執行者也是人。這些常會因個人的好惡而決定獲得的多寡。
往往新聞報導的是竹科的日進斗金,員工年底開懷的笑容,有人曾經看到他們為了保工作而作,平常辛勤工作的日以繼夜,賺錢是為了買藥吃、作體檢(買了名車、豪宅,享用的時間絕對比老闆少)。
看透的人,及早將股票兌換現金去作自己的事情,再也不要陷入這種輪迴。而像我等非屬此科的人,現在也是淪入這種輪迴之中,皆因責任制。
這種國外的制度來到台灣,幾乎每家公司都會施行,但是內容皆是:請做到晚死,但是明天還是請準時上班,雖說勞資是永遠對立,但資方永遠是作球的人,勞方要是主動作球的話,肯定必死無疑。得到福利又如何?你也享用不了多久的,因為資方還是技高一籌的!
說到正題Payment..你的定價往往是在被挖角或是條件好得不得了的時候才能成立,否則談這個時候,就像是在菜市場買菜一樣,討價還價(有點覺得比奴 隸好點)過程之後,使彼此的差距都能取得共識(老闆還是會想,不管如何還是沒有超過;而你也會為了這個差距拉近而沾沾自喜),這叫做2WI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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